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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在区分遗产与家庭共有财产时,应分以下具体情况:

    一、当家庭成员只有夫妻两人时,家庭的全部共有财产就是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。夫妻一方死亡时,共同财产中的二分之一份额就是死者的遗产。

    二、在家庭成员中除夫妻之外还有子女,在区分遗产与家庭共有财产时应注意:

    (1)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用品,通过创作获得报酬或者奖励物品以及通过接受赠与、遗赠和继承等方式所获得的财产,其所有权应属于未成年子女的,只是暂由父母代理。当其父母死亡,对其遗产进行分割时,应当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共父母的遗产区分开,不能作为父母的遗产来分割。

    (2)对于独立经济来源,并直接参与了家庭共有财产积累的子女,应当肯定他们对家庭共有财产的权利。在父母死亡时,应从共同共有的家庭财产中将他们应得的份额划分出来。

    (3)把继承人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同整个家庭所欠的共同债务区分开。以被继承人名义欠下的,纯用于其个人的债务,属于被继承人生前个人债务,应列入其遗产之中,用被继承人遗产中的其他财产偿付。但虽以被继承人名义欠下的债务确用于全家的共同需要,则属于家庭的共同债务,应用家庭共有财产来清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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